【诚信建设万里行】“老赖”三年未付抚养费被带走 妻子见状立即还钱
发布时间: 2018-08-24 08:37:57 | 来源: 光明网 |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
“我给(钱),我给(钱),今天我就给(钱)。你们别抓他!” 看到自己的老公被戴上手铐接受搜查,被执行人 妻子当即表示还钱,并在法官的陪同下立即前往银行取钱,交付执行案款。
这是长春经济开发区法院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时记者所看到的一幕。
8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在共同举办第十六期“决胜执行难-执行利剑长春出击”全媒体直播暨媒体记者现场体验活动,200名执行干警、41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
记者在经开区法院执行现场看到,在被执行人贾某某的住所内,执行干警依法进行搜查,法官对贾某某手机上的微信账户进行了检查,发现贾某某近期分别将1.2万多元的款项转移给其妻子,有故意转移资金的嫌疑。
据执行法官介绍,按照生效法律判决,被执行人贾某某应支付其女(与前妻所生)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每月1500元,并于每月最后一日前付清。自2016年11月1日起一年内,贾某某未支付抚养费18000元。
经过法院查询,贾某某银行存款、证券、车辆、土地等,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在依法向被执行人贾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贾某某仍表示拒不履行。法官现场对贾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训诫和拘传。
据统计,本次专项执行行动,长春市6家法院总计执行案款395517.8元,执行到位率36.47%,拘传4人,腾迁面积5000平方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在直播中,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立东教授谈到,破解执行难需要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来支撑,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全社会合力,将碎片化的惩戒失信制度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形成体系化,使得大到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小到地铁逃票,都能被纳入信用体系之中,相应惩罚既无可逃避,又程度合理,从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大格局,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