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改委开展全市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3-09 11:01:12 | 来源: 晋城市发展改革委 | 专栏: 省内动态
近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部署,晋城市发改委全面启动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一是明确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范围。对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等措施,均纳入清理规范范围。二是“以月为限”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自查自纠。至2021年1月底前,依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对已经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填报工作台账,对台账中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措施,按照规定进行修订和废止。三是“以季为限”依法依规修订,建立督导机制。至2021年一季度末,对列入台账需要进行修订的失信约束措施,要依法依规逐条研究修订方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将持续更新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台账,并持续开展跟踪督导,确保相关措施的规范完善,按期完成清理规范任务。四是“以年为限”完成清理任务,建立长效机制。至2021年底,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对具有充分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的措施制度要继续抓好落实;对拟新增失信约束措施,要通过地方立法、行业专项立法或增加相关信用条款等方式提供必要法制保障。
加快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对于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委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发改牵头部门和市直68家单位对各类信用相关的制度文件进行彻底梳理,并将信用相关制度文件清理规范台账上报省发改委。